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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选拔海外孔子学院中方院长及汉语教师储备人选的通知

来源: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作者: 编辑: 时间:2009-04-03 字号: 【大】 【中】 【小】

校内各单位:

为了推动海外孔子学院健康发展,根据国家汉办要求,经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面向全校公开选拔孔子学院中方院长及汉语教师储备人选,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拟派岗位

美国孟菲斯大学孔子学院、巴西圣保罗州立大学孔子学院中方院长和汉语教师。

二、拟派时间

合适的储备人选经国家汉办批准后,将于2010-2011年间派出。

三、申请者基本要求

(一)孔子学院中方院长任职资格:

1、热爱汉语国际推广事业,具有较强的使命感、光荣感和责任感,了解国家有关方针政策,组织纪律性强;

2、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参加工作5年以上,有处级以上工作经历或副高以上职称,特殊人才可适当放宽;

3、有海外学习或工作经历,具有较好的外事和教学管理工作经验以及较强的跨文化交流和市场开拓运作能力,了解孔子学院所在国国情,能熟练使用该国语言或其他通用外语(注:巴西的官方语言为葡萄牙语,其次以西班牙语和英语为主);

4、性格开朗、身心健康、有团队协作精神,熟练掌握文字处理和网络、多媒体应用技术;

5、国家汉办要求的其他条件。

在具备以上条件的前提下,具备下列条件者,学校优先推荐:

1、能使用孔子学院所在国语言或英语讲授下列课程之一:中国文化、中国历史、中国外交、中国政治、中国经济、中国社会或法律等课程;

2、普通话达到二级甲等以上(含)水平;

3、拥有对外汉语教学资格证书。

(二)汉语教师任职资格: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热爱汉语国际推广事业;

2、年龄在55周岁(含)以下,非英语语种岗位教师年龄可放宽至58周岁(含);

3、具有2年以上高校或中学教龄的对外汉语(专兼职)、中文、外语、教育学等在职教师以及普通话测试员,有国外教学经历者优先考虑;

4、普通话达到二级甲等以上(含)水平;

5、能熟练使用外语进行日常生活和工作交流;

6、身心健康,具有较好的适应能力和沟通能力;

7、符合国外教学岗位的其他特殊要求;

8、国家汉办要求的其他条件。

四、工作期限和待遇

根据国家汉办规定,孔子学院中方院长工作期限一般为2-4年,公派汉语教师工作期限一般为2年。在正式派出前,学校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与被派出人、国家汉办共同协商具体派出期限。派出期间的有关待遇根据《国家公派出国教师生活待遇管理规定》(教财〔2005〕16号)和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五、注意事项

(一)报名截止日期为:2009年4月30日(星期四)。申请者可在国际交流与合作处网站下载《孔子学院中方院长申请表》或《孔子学院汉语教师申请表》,填写后连同相关证明材料一并交至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二)国际交流与合作处会同相关部门对申请者进行审核后,将候选人名单报学校审批,通过审批者成为我校孔子学院2010-2011年外派储备人员。

(三)对于外派中方院长的候选人,学校将推荐参加国家汉办组织的培训,同时在校内提供相应岗位锻炼其行政管理能力。

六、其它未尽事宜可向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咨询。

联系人:邓小明

联系电话:88662703

二〇〇九年四月三日

附:孔子学院中方院长申请表

孔子学院汉语教师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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