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关于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有关工作安排的通知》(教高司函〔2012〕85号)和《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有关工作的通知》(鄂教高函〔2012〕29号)文件,我校被确定为参加2012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的高校,为做好2012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内容
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包括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三类。
创新训练项目是本科生个人或团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研究条件准备和项目实施、研究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
创业训练项目是本科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团队中每个学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扮演一个或多个具体的角色,通过编制商业计划书、开展可行性研究、模拟企业运行、参加企业实践、撰写创业报告等工作。
创业实践项目是学生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采用前期创新训练项目(或创新性实验)的成果,提出一项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者服务,以此为基础开展创业实践活动。
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实施期限一般为1年,大学生创业训练、创业实践项目一般不超过2年。
二、项目经费
参加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省财政按照平均一个项目1万元的资助数额,予以经费支持。学校将按1:1的标准予以配套资助。
三、申报要求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面向在校全日制本科学生,鼓励低年级学生申请,鼓励学生团队申请。申请者必须品学兼优、学有余力、有较强的独立思考能力、创新意识和研究探索精神,对科学研究、科技活动或社会实践有浓厚的兴趣。
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面向全校各年级本科学生,可以是个人或团队(不超过5人);大学生创业训练项目主要面向二、三年级学生,仅限团队(不超过5人);大学生创业实践项目主要面向三年级学生,仅限团队(不超过5人)。鼓励跨年级、跨专业、跨学科合作研究,同等条件下优先资助团队合作项目和跨年级、跨专业、跨学科合作项目。
申报项目至少有一名指导教师。学生在教师的指导下,自主选题、自主设计和实施方案。
四、申报程序
1、项目申请人填写《9001cc金沙以诚为本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表》(附件1)(纸质版一式2份及电子版),经指导教师审阅并签署意见,提交所在学院审核。
2.各学院对申报项目组织评审,并签署学院评审意见,填写《9001cc金沙以诚为本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信息表》(附件2)(纸质版一式1份及电子版)并与申报表一同上报至教务处312室。
3.教务处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终审,择优推荐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4、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9月10日。联系人:潘老师,联系电话:88663846,邮箱:154164360@qq.com。
五、有关要求
1、此次工作任务重,时间紧。请各学院高度重视,积极组织学生申报项目。
2、对参与指导的教师根据其指导项目的时间、项目内容及取得的效果予以奖励,具体标准另行发文。
3、为了给申报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学生予以指导,学校将于9月5日下午3点在会议中心思诚厅召开动员指导大会,请各学院安排申报学生集中前往参加。
附件1:《9001cc金沙以诚为本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表》
附件2:《9001cc金沙以诚为本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信息表》
附件3:中华人民共和国学科分类与代码简表
教务处 招生就业处 校团委
二〇一二年八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