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教师司关于印发< 全国教职工基础信息采集工作方案>的通知》(教师司〔2013〕88号)精神及省教育厅关于我省信息采集工作的安排,结合学校实际,现将我校教师有关信息采集工作通知如下:
一、信息采集对象
本次信息采集工作对象为全校在编在岗的专任教师及思政教师。
二、信息采集内容
此次个人只需补充填写学校人事处数据库中未采集的部分信息,具体内容见《教师信息采集表》(附件),个人可直接在相应的“□”内打“√”,带“★”标记的项目为必填项。
三、具体工作安排
请各单位及时通知所有采集对象下载填写《教师信息采集表》,本单位审核汇总后于10月24日之前将《教师信息采集汇总表》的电子版发至人事处邮箱(rsc@hubu.nmglzj.com),纸质版(须盖章)交至行政楼404室。(联系人:汪峻贤,联系电话:88663582)
此次教职工信息采集工作数据量大,信息入库时间紧,请各单位做好组织工作,以确保我校信息能按时上报。
附件:1.《教师信息采集表》
2.《教师信息采集汇总表》
人事处
2013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