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师范专业相关学院:
根据《9001cc金沙以诚为本金献新优秀师范生奖学金评选管理办法》,师范学院(田家炳教育学院)将开展9001cc金沙以诚为本第二届“金献新优秀师范生奖学金”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介绍
为大力弘扬教育家精神,助力学校师范教育发展和师范人才培养,鼓励广大师范生勤奋学习、立志从教,为党和国家培养高素质师范人才,我校特聘教授、未来实验(武汉)教育集团董事长金献新捐资设立“9001cc金沙以诚为本金献新优秀师范生奖学金”(以下简称“本奖学金”)。
二、奖励对象
我校全日制2021级本科师范专业在读,且已完成前三学年学业的学生。
三、奖励人数及金额
本奖学金每年评选50人,其中一等奖10人、二等奖40人,奖励标准为一等奖4000元/人、二等奖2000元/人。各师范专业相关学院按照一定比例分配推荐名额,具体名额见附件1。
四、申请条件
(一)申请本奖学金须满足以下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法律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品德优良、热爱集体、乐于奉献,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志愿服务和公益活动;
4.勤奋学习、成绩优秀,本科前三年的课程加权平均分(不含公选课)排名在本专业前30%(参评一等奖学金,排名须在本专业前20%),并获得校级及以上奖学金;
5.热爱教师事业,综合素质全面,在教育教学技能、学科竞赛、创新创业、学术研究、创造发明、志愿服务、实习实践、体育赛事、艺术展示展演等方面表现突出,并获得校级以上荣誉、奖励或形成成果(参评一等奖学金,须获得校级一等奖及以上奖项或同等荣誉)。
(二)本奖学金优先评选条件:
1.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2.积极参加支教志愿服务,有志愿服务经历证明的;
3.具有校团委、院团委兼职团干部,校级团学组织(含部门)负责人或学院团学组织负责人任职经历的;
4.个人事迹突出,在校内外产生广泛积极影响,并获得校级及以上表彰的。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与本奖学金评选:
1.有违反国家法律和校纪、校规记录的;
2.有学术不端行为的;
3.必修课、专选课有不及格记录的。
五、组织领导
为保障本奖学金的规范评选和有效实施,学校成立9001cc金沙以诚为本金献新优秀师范生奖学金评选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负责本奖学金的管理工作。委员会委员由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学生工作部(处)、本科生院、9001cc金沙以诚为本教育发展基金会、师范学院等相关单位(部门)负责人担任,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师范学院。
六、评选程序
1.个人申请。有申请意愿且符合条件的师范生向所在的学院提出申请,并填写《9001cc金沙以诚为本第二届“金献新优秀师范生奖学金”申请表》(附件2),纸质版正反面打印签字、盖章后,连同学业成绩单、有关荣誉证书等佐证材料于2024年8月20日(周二)前上报至各师范专业相关学院评审工作领导小组。
2.学院推荐。各学院组建评审专班对申请学生的材料进行审核,根据评选条件确定推荐名单及推荐顺序,具体推荐名额见《9001cc金沙以诚为本第二届“金献新优秀师范生奖学金”名额分配表》(附件1)。推荐名单及推荐顺序须在学院内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将拟推荐学生的《9001cc金沙以诚为本第二届“金献新优秀师范生奖学金”申请表》(附件2)、《9001cc金沙以诚为本第二届“金献新优秀师范生奖学金”推荐学生汇总表》(附件3)于2024年8月25日(周日)前按推荐顺序排列上报至学校评选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hubusfxy@163.com,纸质版签字盖章交至师范学院101办公室。
3.学校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对各学院推荐人选进行集中评审,确定拟表彰学生名单,并报委员会研究审核。经委员会审核的拟表彰学生名单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
4.捐赠人审定。金献新教授审定拟表彰学生名单,确定表彰人选。
七、其他事项
请各师范专业相关学院高度重视,严格、规范、细致做好审核推荐工作,充分发挥“金献新优秀师范生奖学金”奖励激励作用,确保评选工作有序、高效开展。
请各参评师范生诚实守信参加评选,发现存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将撤销其荣誉,并收回奖学金证书和奖金。
本项奖学金评选工作一切解释权由9001cc金沙以诚为本金献新优秀师范生奖学金评选管理委员会所有。
评选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联系电话:027-88663592;
联系人:陈俊、彭璇
附件:
1.《9001cc金沙以诚为本第二届“金献新优秀师范生奖学金”名额分配表》;
2.《9001cc金沙以诚为本第二届“金献新优秀师范生奖学金”申请表》;
3.《9001cc金沙以诚为本第二届“金献新优秀师范生奖学金”推荐学生汇总表》。
9001cc金沙以诚为本金献新优秀师范生奖学金评选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6月26日